我被排挤了。
没错,堂堂区域最时尚中文杂志《女友》副主编(读者:那又怎样?),惨遭本部同事排挤。
是办公室政治?还是因为本人眼高手低?或者另有隐情?
到底怎么回事,诶,别急别急(读者:谁在急?),大家坐下来,喝杯茶,吃个包,且听本人徐徐道来……(读者:靠!你以为你是李大傻?卖什么关子,再不快点讲,令伯就转台……哦不,是令伯就跳过本页,警告你!)
好啦好啦,真没耐性……(读者:你说什么?怎么可以讲读者坏话!)好好好,我刚才什么都没说(读者:快点啦,令伯一分钟几百万上下的咧……),OKOK,话说《女友》今年开辟了新栏目——属于美容版的《What I am Using Now》,角度是搜寻编辑部与美术部同事,到底在用哪些美容产品;目的是让读者知道,《女友》的背后达人们,有什么好介绍。
做了几期,同事都开始发挥礼让精神,想尽办法不再献身,改而推举其他人(包括职业化妆师、发发型师等)。
然后,就有同事发现新大陆般建议:“问和栋啦,他还没上过,问他用什么洗脸啰。”话口未完,一旁的李佳静小姐用史无前例的最快反应高声反对:“不行!没有人要知道黄和栋用什么的啦!”(众人哄堂中……)
是的,我就酱子被排挤了。(还是应该说被侮辱了?)
不过,俗话说,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,你老编不feature我,我偏偏就要feature我自己,吹咩?
嘿嘿,谁叫我在《女友》有专属的反对党角落(就是这里啦),我现在就要敢敢大大声地高喊:What I am using/wearing/accessorizing/practicing NOW!
《女友》史上最不入流……哦不,是最特殊、最“经典”的Editor’s Choice,(不管你有没有兴趣知道)即时引爆……排名不分先后左右忠奸:
不管穿什么都配带的Cerruti 1881肩背文件包
相较于一些喜欢每天换拿包包的同事,我肯定比他们/她们忠诚得多。近年来,就只死心塌地地对它情有独钟。喜欢它的宜端庄宜休闲、宜动宜静、宜古宜今……反正我不管穿大衣还是汗衫,它都匹配无双。
也喜欢它有很多compartment,我很uncle,包包里什么东东都有(账单、眼睛盒、手机充电器、各类卡片名片、保济丸……)而我喜欢将东西分门别类置放在不同的department。酱子就算伸手不见五指,我也可以轻易找到要找的东西。我是很systematic和organised的,不是跟你说过吗?
还喜欢它的size,可以塞进几本类同《女友》体积的杂志,拿出来时还是美美的,不会角嚼。
这是老婆送的生日礼物……嗯,还是情人节礼物、圣诞节礼物……糟糕,不记得了……哪一年送的?好像是……哎呀,人老了,不中用了,别尽说些无关紧要的啦,喝茶喝茶……
名模也赞赏的Zara鞋子
你一双鞋子可以穿多久?我这双Zara皮鞋穿了……6年多!是的,刚加入《女友》后不久同事带我去买的。无鞋带,超适合我这种懒人,去别人家,脱穿都方便。当然最重要的也是宜端庄宜休闲。惟一缺点,下雨时会进水……(奇怪,这种小有名气的鞋子怎会如此部防水)哦对了,香港名模Danielle Graham看到我穿这双鞋时说:“I like your shoes!”身价百倍啰。
生平最贵的一件Calvin Klein牛仔裤
近$200。我是说新币。当然也没有很贵很贵,但对我这种身家清白,哦不,我是说对我这种两袖清风,又要养家活口,又一向不把钱花在装扮上的打工仔来说,已经是破天荒的奢侈行为了。也是6年了,目前为止,衣橱虽添多了几件牛仔裤,这件穿洗不知道多少次、颜色都褪了的凯云克莱恩,依然是价格榜首。
公干搭飞机都穿着的Padini夹克
黑色的拉链夹克,前同事宝玉在马国买给我的(不是送,要还她钱的)。到目前为止,是我穿最多次的夹克,因为剪裁适身、宜端庄宜休闲(受不了的读者:你没有其他形容词了吗?)。最近在办公室穿的时候,同事说:“最讨厌这种黑色夹克,洗多了就脱色,尤其是拉链部位,旁边的布料脱成一条白色轨道,难看。”我低头一看,确实如此,看来黑帕迪尼荣休的日子不远矣。
清水+有什么就用什么品牌洗脸霜
如果我说我很多时候只用清水洗脸,你相信吗?或许,这正是李佳静不愿意让我与读者分享洗脸心得的原因。我在南澳时,拜访过一间推崇清水疗程的spa酒店,老板很坚持舍弃所有沐浴用品,她觉得人体皮肤原本就有洗涤肮脏排除污秽的功能,是现代人因饮食和基因导致功能退化。当然,我用清水背后没有这么深奥的理论支持,我只是懒惰。有时觉得太油太脏时还是会用洗脸霜啦。用过最常驻的是Dermalogica的clay cleanser,还有Face Bistro老板Dily引进的Soigne cleanser。目前在用Biotherm。
因为老婆喜欢所以也用的Body Shop沐浴用品
去年尾Body Shop推出新系列浴室用品,有不同味道。他们送了两大篮子给《女友》,我很顺手地拿了几瓶。老婆原本就喜欢Body Shop的White Musk香水,当然也不抗拒沐浴品。老实说,本来不是很习惯味道如此浓烈(虽然是果香)的沐浴露,不过用过之后倒是能产生一些幻想:男人女人洗完澡后,感觉就像终日在伊甸园里以吃水果为生的亚当和夏娃一样,赤裸、自然散发果香的体味……(我乱讲的)
要怎么造就怎么造的 Gatsby发蜡
以前天天把头发造得像刺猬的前同事P,随身携带一罐Gatsby发蜡,还说:Don’t go anywhere without it。Gatsby真该找她做代言人。我说过,很讨厌放一大堆饰发品在头上,总觉得会令头发窒息。不过人有时就只是很貌相(特别是这一行),要出席重要场合、要见人,不得不屈服。比起连下楼去便利店也要把头发造美美的人,我90%时候回归自然的头发算超幸福了。
以前发神经学人收集的Swatch手表 vs第一只 Hamilton精表
薄到在裤袋里也感觉不到的Samsung手机
无数很少自己买的T-shirts